这也许是我们的教育体系中最需要的一环。
外在因素:逻辑之外的装饰物
但归结起来,批判性思维就是指审慎地运用推理去断定一个断言是否为真。值得注意的是,批判性思维往往不是指断言的真假本身,而是指对我们面临的断言进行评估。也可以说批判性思维的主旨是关于思维的思维——当我们考量某个主意好不好的时候,我们就在进行批判性思维。由于思想决定行动,我们如何考量自己的思想和观念往往就决定了我们的行动是否明智。
学生是否善于:
- 判断信息是否恰当
- 区分理性的断言与情感的断言
- 区别事实与观点
- 识别证据的不足
- 洞察他人论证的陷阱和漏洞
- 独立分析数据或信息
- 识别论证的逻辑错误
- 发现信息和其来源之间的联系
- 处理矛盾的、不充分的、模糊的信息
- 基于数据而不是观点建立令人信服的论证
- 选择支持力强的数据
- 避免言过其实的结论
- 识别证据的漏洞并建议收集其他信息
- 知道问题往往没有明确答案或唯一解决办法
- 提出替代方案并在决策时予以考虑
- 采取行动时考虑所有利益相关的主体
- 清楚地表达论证及其语境
- 精准地运用证据为论证辩护
- 符合逻辑地组织复杂的论证
- 展开论证时避免无关因素
- 有序地呈现增强说服力的证据
构成批判性思维的基本要素是断言(claims)、论题(issues)和论证(arguments)。识别、分析和评价这些构成要素是批判性思维的关键。
一个有效的演绎论证,如果其前提为真,则其结论得到了证明。
非演绎论证的前提如果为真,提高了结论为真的可能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非演绎论证的前提支持结论。非演绎论证的前提对于结论提供的支持程度越高,非演绎论证越强。
批判性地思考断言和论证需要识别和剔除外在因素。母亲的想法对于我们格外重要,仅仅因为她是妈妈。妈妈的意见或许比专家的意见更重要。在实际生活中,表达者和我们之间的关系这类因素往往影响着我们的实际思维,尽管从逻辑上看来,这些因素无关紧要。
不仅对主体的积极评价会被转移到其断言或论证之上。对主体的消极评价也会让人降低对其言论的评价。如果说话者局促不安、目光躲闪或说话出错,他的言论就容易被看低。
总结
- 断言:表达意见或信念的陈述;真或假。
- 论证:由断言按一定结构形成的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前提)为另一部分(结论)的真提供理由。
- 论题/问题:因探究问题而提出的断言。
- 有效的演绎论证:该类论证的前提真意味着其结论一定真。
- 强的非演绎论证:前提为结论提供的支持越多,非演绎论证越强。
- 价值判断:表达对事物评价的断言。
- 道德价值判断:表达对事物道德或伦理评价的断言。
- 修辞:具有心理上的说服力,但并不增加逻辑力量的语言。
影响批判性思维的错误观念:
- 假定所有的价值判断都是主观的。
- 混淆论证和解释。
- 混淆论证和说服。
- 混淆修辞与逻辑,误以为心理说服力越强的论证逻辑力量越强。
评估论证
如果一个论证的前提不被确信或引起争议或遭遇挑战,论证者就要为之辩护,论证该前提是真实的。当为辩护一个论证的前提而提出新论证的时候,原论证的前提就是新论证的结论。在这个意义上,一个论证的结论就是另一个论证的前提,论证的过程往往由多个推理环环相扣而形成推理链。但每一推理链都有其起点。如果我们不停地要求断言者论证他的每个前提,就像年幼的孩子不停地询问“为什么”,这不仅是惹人恼怒的,也是不理性的。如果你问“为什么这车该报废”,也许会得到回答:“这车难以启动”,如果你接着问“为什么认为这车难以启动”,或许让人难于回答。
对于一个演绎论证,如果其前提为真,则证明了其结论。乍看起来这很简单。但为了阐明问题,我们先学习演绎逻辑的基本概念:有效。当一个论证满足条件:当其前提为真时,其结论不可能为假,这个论证就是有效的。
与演绎论证的前提证明结论不同,非演绎论证的前提并不证明结论,非演绎论证的前提支持结论。如“一名妇女被谋杀了”,已知死者曾多次遭到丈夫的威胁。该事实当然不能证明死者是被丈夫谋杀的,仅凭该事实也几乎不能单独地支持凶手就是死者丈夫的结论。但该事实还是有点支持力的,它略微提高了丈夫是凶手的可能性。
依据前提给结论提供的支持程度的不同,非演绎论证分为好论证和坏论证。逻辑学用强和弱分别描述这两种不同的论证。前提为结论提供的支持越高,非演绎论证越强;前提为结论提供的支持越低,非演绎论证越弱。
总之,有两种基本的论证:(1)提供演绎证明;(2)提供非演绎支持。当运用演绎推理时,旨在证明结论。当不可能出现前提为真但结论为假的情形时,演绎推理是有效的。如果一个有效论证的前提事实上为真,该论证就是可靠的。可靠论证的结论是已经得到证明的。当运用非演绎推理时,旨在支持结论。 依据前提给结论提供支持的程度,非演绎论证分为“较强的”和“较弱的”。
普通法中,最高的证明标准是“排除合理怀疑”。在刑事案件中,有关各方将他们认为与犯罪事实相关的证据提交给法庭。继之,控辩双方就各证据与犯罪的关联(或无关)或被告的无罪展开论辩。当需要陪审团宣告裁决时,法官会告知陪审团,除非证据能排除合理怀疑地证明犯罪,否则就要宣告被告无罪。 实际上,作为证明标准,排除合理怀疑的要求低于演绎证明。演绎证明的标准用日常语言可相应地表达为“排除任何怀疑”。可靠推理的结论才算是排除了任何怀疑的。从逻辑的角度看,可靠的论证指:(1)所有的前提都是真的;(2)不可能前提为真但结论为假。
批判性思维要求我们评估论证。评估论证分为两个方面:逻辑和真假。 一方面我们从逻辑的角度评估论证:该论证是在证明还是在支持其结论?这是一个有效的演绎论证还是较强的非演绎论证?从理论上说,到目前为止,你已能明白这些问题在表达什么意思;随着深入学习本书,你就能针对实际论证回答这些问题。另一方面我们从真假的角度评估论证。论证的前提确实为真吗?
总结
- 推理由前提和结论组成,推理的前提可以不止一个。
- 同一个命题可以是一个推理的前提,又是另一个推理的结论。
- 推理分为两种:演绎证明和非演绎支持。
- 如果演绎推理是可靠的,就可以证明其结论为真。
- 可靠的推理是前提为真的有效推理。
- 有效的推理不会出现前提为真而结论为假的可能。
- 非演绎推理不是证明结论,而是为结论提供支持。
- 支持程度有高低之分:支持程度决定于前提使得结论为真的可能性的高低。
- 支持程度高的非演绎推理较强,支持程度低的非演绎推理较弱。
- 演绎推理和非演绎推理都可能含有未表达的前提。
- 一个推理是演绎推理还是非演绎推理可能决定于未表达的前提到底是什么。
- 如果难以把握文章中的论证,试着刻画其论证结构图
论文写作
论文通常由四部分组成。
- 陈述论题
- 表明对论题所持的立场
- 提供支持立场的论证
- 对支持相反立场的论证展开反驳
论文的开端要通过描述论题的重要性和趣味性来介绍论题,这往往并不容易,纵然你自己未必对该论题感兴趣也要激发读者对它的兴趣。但你的陈述必须是中立的,即不能把你对论题的立场表述为唯一正确的立场。这会让读者怀疑你将展开的论证会成为劝说他的负担。
你对论题所持的立场必须是明确的,而且要尽量做到简明扼要。清晰地陈述论题会为识别你的立场提供捷径。
支持立场的论证要尽量言简意赅,但比简洁更重要的是清楚。毕竟这部分是论文的心脏。陈述的理由必须明显相关,这些理由如果不是显而易见的就需要其他论证的支持,本书在后面还将深入阐述这一点。
下面是论文写作的若干指导。
- 中心突出。文章的开篇就要陈述论题、表明立场,但这不等于用呆板的语言罗列清单:“本文将论证X、Y和Z”,然后逐一论证所列各项,最后总结:“本文论证了X、Y和Z”。陈词滥调的文风不可能引人入胜。“你会因为母亲的猫而减少该被继承的遗产吗?”比“本文将讨论动物继承其主人遗产的问题”能让读者更加饶有兴味地继续关注你的论题或立场。
- 紧扣主题。论文中所表达的要点要与讨论的主题密切相连,各要点只能服务于两个目的:(a)对所持立场的说明、解释、澄清、阐述;(b)对持相反观点者的回应。要删除无关的论述和没有针对性的思想。
- 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谋篇布局。在你为支持自己的观点举例或澄清的时候,要让读者明白你到底在做什么。要让读者明白你给出的语句与你的最终目的之间是什么关系。如果读者在通读你的文章后依然不知所云,抓不住你的要旨,说明你没有适当地组织材料。这类洋洋洒洒的文章或许类似法国哲人的大作,但作为议论文它是不合格的。
- 结构完整。文章的结构要力求完整:充分支持自己的观点,反驳已知的对立观点,并对可能反驳自己的意见进行回应。许多论题都不可能仅在一篇论文中作穷尽的论述,关键在于要集中探讨论题的某一方面,从而完整地论述它。所以,越明确地限定话题,越容易完整地驾驭它。
知道上述四个要点是一回事,但在实际写作中能灵活运用这些则困难得多。好在通过练习以下五点可以帮助你提高组织文章的能力。
- 初步组织材料后,列出写作提纲。然后,确认提纲是否合乎逻辑、文中逐词逐句是否都适合提纲的需要。有的作者在着手之前就先拟非正式的提纲。我们的建议是:先要识别论题和你的立场,文章开篇就要表明二者。
- 修改你的作品。修改是让文章优秀的秘诀,即使是专栏作家们也需要不断修改他们的作品。除非你比职业作家更具天赋,对自己的文章要修改、修改、再修改。不要只打算二易其稿或三易其稿,要准备不厌其烦、千推万敲。
- 如果有人读完你的文章后提出批评,按照他的意见修改。
- 如果在语法或拼写上有困难,大声朗读文章可以帮你发现默读时错过的问题。
- 对自己的文章完全满意后,把它搁在一边,隔段时间再进一步修改。
写作的时候…… 不要忘记好的文风:
- 避免陈词滥调
- 尽量具体
- 不要抽象
- 避免被动语句
- 不要啰唆
- 夸大其词远不如谨慎陈述
- 保证主语与谓语的一致
- 为什么运用修辞手段
- 无论多么相关,插入的评论都不是必需的。
- 句首别用连词
下面是论文写作的常见误区,希望大家予以避免。
- 废话连篇:不是直接切入论题,而是大量介绍、评价论题、谈论该论题一直困扰着世世代代的思想者以及对于该论题如何众说纷纭等。
- 信口开河:写作时不注意组织自己的思想,想到哪儿写到哪儿。
- 未经思考:不对论题作深入和详细的探讨而写出对论题的第一反应。
- 不得要领:写作时拐弯抹角。需要评价骑自行车的好处时,大谈自行车的历史;需要介绍自行车的历史时,却通过历史评述骑自行车的益处。
- 让读者领会:期望读者从作者不合逻辑的推论、转移话题的论述和无关的旁敲侧击中领会作者的意图。
优秀的作者心中都有读者,希望读者发现论文的说服力。面对具有批判性思维能力的读者,在写作时坚持如下准则是有益的。
- 集中讨论与对手就论题产生的分歧,而不是只关注个人观点。
- 在反驳对手的观点时不能出言不逊。不能说对手的论证是荒谬、可笑的。
- 对于对手的好论证,要坦率承认。
- 在受限的时间和条件下,把注意力集中于最主要的环节。不要过分关心枝节上的分歧。
- 先陈述强有力的论证。
总结
- 批判性思维的前提是清晰的思维。
- 引起断言及论证的含混不清有诸多原因,但主要有模糊、歧义和抽象。
- 模糊有程度之分,关键是相对于特定目的而言不能太模糊。
- 歧义指一个语句有多种解释,而且不能断明其中哪种解释是正确的。
- 歧义主要分为语义歧义、语形歧义、组合歧义和指代歧义。
- 过于抽象的断言指缺乏足够的信息来界定它到底可应用于哪些对象。
- 无论是减少模糊、消除歧义还是运用新词汇或旧词新用,定义都能助一臂之力。
- 定义主要分为同义词定义、实指定义、分析定义。
- 修辞定义并不是为了澄清意义,而是为了表明或影响态度。
- 修辞定义借助术语的修辞力(情感意义)来实现目的。
- 论文写作是批判性思维能力的运用和体现,要训练和掌握论文写作的技能。
广告
下面是判断可信度的一般准则: 来自利益相关方的信息之可信度低于其他渠道的信息。 如果一个断言本身缺乏可信度,或者其来源缺乏可信度,那么就要对其展开质疑。 因此,我们审查断言时需要问两个问题:第一,在什么情况下一个断言本身缺乏可信度——换言之,在什么情况下断言的内容缺乏可信度?第二,在什么情况下信息的来源缺乏可信度?
对信息来源的质疑分为两类:(1)其是否具备关于争议问题的知识;(2)其诚信度、客观性或准确性。
总结
- 缺乏可信度的断言是指它与我们的观察、经验或背景信息相冲突,或者其来源缺乏可信度。
- 一个断言的初信度越低,它看起来就越不同寻常,一个断言与我们的背景信息越不相符,我们就越应该表示怀疑。
- 对信息来源的质疑一般有两类:一类是质疑信息来源的知识或专业技能;另一类是质疑信息来源的诚实性、客观性和正确性。
- 判断某人所掌握的知识的合理途径是,考量这个人的教育、经验、成就、声誉和职位。
- 具备专业知识的专家所做出的判断是最可靠的,但判断所涉及的内容必须是专家所研究的领域,而且该判断与该领域内的其他专家们的判断并不冲突。
- 主要大城市的报纸、全国性报纸和网络新闻节目一般是新闻的可信来源,但是有必要对从中获取的信息保持开放的思维。
- 政府影响甚至操纵信息的现象有增无减。
- 从维基百科或其他机构网站获取的信息会让我们受益,但当我们从不知来源的互联网途径或电台访谈中获取信息时,则更要适度地质疑。
- 广告会不时骚扰我们,试图向我们兜售商品、服务、信念和态度。
- 由于广告商借助于天才和资源,所以我们做出购买决定前要不断自问:广告中所谈到的产品是否真的会改善我们的生活。广告商关心的是向你兜售商品,他们不是为了改善你的生活,而是为了改善他们自己的生活。
通过视觉形象进行说服
关于修辞的探讨就是要大家记住:修辞力可能影响人的心理,但它本身并不能确证什么。如果我们任凭自己的态度和信念被纯粹的修辞所影响,那就是一个不合格的批判性思维者。
在实际表达中,修辞与论证常常交织在一起。这并不是说,运用修辞技巧的语言所表达的论证中就不能演绎出结论;也不是说,你应该在自己的写作中杜绝修辞技巧。我们要说的是,不能仅仅因为修辞就接受新观点,也不能仅靠修辞来传达新观点。正如有理不在声高,有理也不在修辞。
总结
- 说服,就是试图让别人接受我们的观点。
- 修辞通过语言表达情感的力量来进行说服。
- 虽然修辞能对人的心理产生深刻的影响,但修辞并没有逻辑的力量。只有具备逻辑力量的论证才能证明或支持一个断言。
- 委婉语对事情的负面因素只字不提。
- 粗直语强调事情的负面因素。
- 修辞类比、定义、解释都可以用于激发对事情积极或消极的态度。
- 刻板印象是没有正当理由地过于简单地概括一类对象中的每个成员。
- 暗示是运用中立的甚至积极的语言暗示人们联想事情的反面。
- 加载问题依赖于没有正当理由的假设。
- 闪烁其词是通过弱化的表达来避免遭到批评。
- 贬抑是降低事情的重要性。
- 嘲讽是广泛使用的修辞手段。
- 夸张是过分夸大。
- 替代证明只提示有证据或依据但不说明证据或依据到底是什么。
- 修辞技巧不经意间影响我们的思维,而我们却相信自己很客观。
- 有些修辞技巧,尤其是委婉语和闪烁其词,既可以不加偏见地运用,也可以带有倾向性地运用。我们只有在接收信息时格外小心才能发现其带有偏向的运用。
- 虽然图片或其他形象不是论证或断言,但它们作为证据来证明断言之真假时,就是批判性思维的对象。它们类似富于情感的语言,对我们的心理产生着影响。
转移注意力(红鲱鱼)/烟幕弹
愤怒导致不合逻辑的第二个表现在于:由一件事所引起的愤怒可能会影响我们对另一无关事件的评价。如果我们对某个诋毁者的动机愤慨,那我们必须记住,批评者的动机和批评本身之恰当与否是相互独立的,纵然动机不纯,也不排除所提的批评是正确的。同理,即使一个人做了件让我们恼火的事,我们既不能以此为理由低估这个人的其他方面,也不能以此为理由低估其他人。
试图吓唬人们去做某事或接受某种立场,就是采用威吓手段(scare tactics)。乔治·华莱士的方法就是采用这种手段——在某人面前展示吓人的景象。简单的方法就是威胁某人,诉诸武力的“论证”(“argument” by force)则是特殊的威吓手段。无论采用通常的还是特殊的威吓手段,为了让人们就某个问题采取某种立场,用恐惧来代替推理和判断就是谬误。同样,当别人在我们面前实施这些手段时,如果我们屈服于这样的手段,也是谬误。(这并不意味着有人拿枪瞄准你时,你拒不交出自己的钱包。参见专栏“现实生活”)。
诉诸情感的谬误有:
- 源自愤怒的“论证”
- 威吓手段
- 诉诸武力“论证”
- 源自同情的“论证”
- 源自妒忌的“论证”
- 阿谀奉承
- 使人负疚
- 一厢情愿的思维
- 同辈压力“论证”
- 群体思维的谬误
- 民族主义
本章讨论的其他谬误并不直接激起情感,但和情感诉求密切相关。 这些谬误包括:
- 合理化
- 诉诸众人“论证”
- 诉诸司空见惯“论证”
- 诉诸传统“论证”
- 相对主义
- 主观主义
- 转移注意力(红鲱鱼)/烟幕弹
乞题
诉诸人身的谬误背后的观念是,指出某人做出某种断言,同时谴责他的缺陷、错误行为或其他负面的特征。即通过指出发表言论的主体的特征来反驳言论本身。但尽管发表言论者自身的特点可能影响其可信度,仅此却不能作为言论为假的证据。
毒化井水(poisoning the well)可被视为事先诉诸人身。如果有人向井里投毒,你就不会喝井里的水。同样,如果A告诉你关于B一些无关的负面信息,使你对B产生不良印象,你就倾向于拒绝接受B在你面前的言论。
稻草人比真人更容易被击败,稻草人谬误(straw man)就因此而得名。为反驳对方的立场,而歪曲、夸大或以其他方式曲解之,使得被攻击的不是对方的真实立场,而是更容易被批判或拒绝的立场,就犯了稻草人谬误。假如马克太太说:“马克,该打扫车库了。”马克抗议道:“什么?又要打扫了?难道我每天都要打扫车库吗?”马克的回答就犯了稻草人谬误,他歪曲了妻子的意思。 稻草人谬误如此常见,以至它在我们的十大谬误列表中一直位居第二。例如:有人建议删去“对美国效忠誓词”中的“神”字眼,其对手做出的反应就好像是他要消除整个宣言。保守主义者反对将进一步严格二氧化硫排放标准,自由主义者就指责他想要放宽排放标准。民主党的女国会议员说她反对减税,共和党对手就指责她要增加赋税。诉诸人身的谬误,是试图针对信息来源来“反驳”某个断言。稻草人谬误则试图篡改某断言,使它看起来明显为假,甚至荒唐可笑,以达到“反驳”它的目的。
仅仅因为X政策不完美就贬低它,这是虚假的两难境地中的一种,因为它实际上意味着“要么这项政策是完美的,要么拒绝它”。
滑坡论证(slippery slope)的一种形式是“如果允许X发生,Y就会随之出现”。如果事实上没有理由表明“X会导致Y”,前述判断就是错误的。X和Y可能是同类事物,或者可能彼此具有某种相似性,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当中的一个必然会导致另一个。
总结
和第6章中的那些谬误一样,本章中的谬误,可能貌似合理的论证,但是没有一种给出了接受(或拒绝)一个断言的理由。书中这部分的讨论应该对你有所帮助,使你能够区别相关考虑与诉诸情感、无关事实以及其他可疑论辩策略之间的不同。在本章,我们检视了:
- 人身攻击型诉诸人身——认为指出某人的缺点就可以反驳他的想法。
- 自相矛盾型诉诸人身——认为指出某人的前后不一致就可以反驳他的想法。
- 因人废言型诉诸人身——认为指出某人的特定境况就可以反驳他的想法。
- 毒化井水:援引某人的缺点、前后不一、境况或其他个人特征以使人拒绝他的观点。
- 生成谬误——认为某种观念的来源或历史可以反驳这种观念。
- 稻草人——歪曲或夸大某断言从而“反驳”之。
- 虚假的两难境地——极力压缩选项;让人选择X或Y(却忽略可选项Z)。
- 完美主义谬误——认为要么做得完美无缺,要么干脆不做。
- 划界谬误——在无法划出一条精确的界线时,却要求在某个范围内或连续体中找出划界点;通常发生在把模糊概念当成精确概念的时候。
- 滑坡论证——在缺乏理由时拒绝启动某步骤,担心这会势不可挡地引起其他步骤,或仅仅因为已经实施了第一步就要继续错误地坚持下去。
- 错置举证责任——把举证责任错误地分配给争论中的一方。
- 乞题——把正在争议中的断言假定为真,貌似给出论证。
直言三段论
总结
- 直言判断有四种标准形式A、E、I和O。
- 可用文恩图画出四种标准形式直言判断的图。
- 可以把日常语言的表达转换成标准的直言判断。
- 对当方阵图表达了相对应的直言判断之间的逻辑关系:矛盾关系、反对关系和下反对关系。
- 直言判断间可以进行三种运算:换位、换质和换质位,其中一些和原判断等值,另一些不是。
- 直言三段论是否有效可以通过文恩图检验,也可以通过规则来检验三段论的有效性。
演绎
总结
- 真值符号,各真值符号的真值表,以及与真值符号相对应的自然语言联结词“并非”“并且”“或者”以及“如果……那么”。
- 真值函数的符号形式也可以表达电子集成线路,因为句子的“真”和“假”可以对应于线路的“开”和“关”。
- 可以通过四个真值函数符号和代表判断的字母来刻画自然语言句子的符号形式,需要注意的是要准确地刻画。
- 通过真值表法和简化真值表法可以确定一个给定的真值函数论证是否有效。
- 有效论证的基本模式和真值函数的等值式有助于判定有效的论证。
- 通过建构演绎推理可以证明真值函数论证的有效性,所运用的规则包括有效论证的基本模式、真值函数的等值式以及条件证明规则。
数字游戏
总结
- 非演绎推理不是用于证明某个结论,而是用来支持某个结论。
- 依据前提增加结论为真可能性的程度,非演绎推理可以被描述为较强的或较弱的。
- 要区分论证强度和结论可能真,有可能一个较强的论证的结论成立的可能性低。
- 归纳三段论的形式为:“大多数X是Y,这是X,所以这是Y。”
- 上述三段论的强度决定于多大比例的X是Y,有关特定X的其他信息可能会改变它是否为Y的可能性,但不会改变原论证的论证强度。
- 归纳概括的形式为:“样本中这个比例的X是Y,所以在所有的X中,有相同比例的Y。”
- 关键概念是:样本、目标(总体或目标总体)、特征、n、抽样框、相关因素、偏差样本、随机样本、样本或总体的多样性。
- 归纳概括的强度决定于样本中的Y∕X和总体中的Y∕X是否相同。
在测评归纳概括的强度时,如果样本不是随机的,我们要关注下面三个问题。
- 大小:样本是否足够大到能反映总体中相关因素的多样性,这些因素影响我们关注的特征出现与否;
- 多样性:样本的确体现了多样性吗?
- 偏差:样本中是否有某些相关因素出现的频率与总体中的不同?
- 由于样本大小和置信水平的不同,不同样本的X中Y∕X会在误差幅度内随机变化,特定大小样本的X中,Y∕X所处的误差幅度是可以精确计算的。
- 过高地估计基于小样本的归纳概括的论证强度叫做“仓促概括”。
- 过高地估计基于片面样本的归纳概括的论证强度叫做“以偏概全”。
- 其他的非演绎推理的谬误为“过高估计类比论证的强度”和“不恰当的归纳换位”。
- 基于类比的非演绎论证的形式为:“X和Y都具有属性p、q、r,X具有特征F,所以,Y也具有特征F。”
- 类比论证的强度决定于列举的相似性多大程度上提高了结论的可能性,而不是决定于考虑比较项之间所有相似性和差异性,结论可能性有多大。
- 类比论证在伦理、历史、法律等领域有重要的用途。
- 类比论证也可用来反驳其他论证。
- 科学地进行的专业民意调查通常是可信的,但调查往往由于各种原因而被误导。
- 大数法则说明:在随机事件中,当事件不断重复时,重复的次数越多,出现的结果越接近于预期的比率。
- “赌徒谬误”是认为随机事件的结果决定于之前的一系列事件。
法律上的因果联系
总结
- 解释与推理不同。解释用于说明已知的现象,论证用于支持或证明某个断言。
- 用于解释的语句也可以作为推理的前提或结论。
- 解释可用于满足各种不同的目的。其中最主要的两类目的是:(1)物理因果解释;(2)行为因果解释。
- 解释的充分性是相对于目的和需要而言的。
- 适当的解释不能是过于复杂、不一致、与已知理论和事实不相容、不可检验。
- 形成因果假说会涉及最佳解释推理。
- 形成因果假说的方法包括求异法、求同法、最佳诊断方法。
- 形成因果假说,受制于关于因果机制的背景知识:事物之间如何联系、如何起作用的知识。
- 验证因果假说借助于谨慎运用求异法和求同法。
- 因果推理的著名错误:“共同变化,是为因果”以及“在此之后,因是之故”。
- 上述错误的根源在于不排除是巧合、潜在原因、混淆因果等。
- 一个重要的混淆因果的案例是,没注意到症状是结果。
- 统计回归带来的变化有时被误以为是因果联系。
- 缺乏否证并不等于证明了因果联系。
- 用轶闻趣事来证明或反驳普遍的因果联系是仓促概括。
- 对错误行为进行解释并不总等于替行为辩解。
- 广义言之,法律上的原因是要件,没有它,就不会有结果。
美学推理
道德推理原则1 同样的个案必须同等对待,同等对待的个案必须情况相同。 为方便起见,我们把这个原则称为一致性原则(consistency principle)。
道德推理原则2 看起来违背了一致性原则的一方有责任证明他并没有违背一致性原则。
八个美学原则
下面是最普遍的支持或影响艺术创造和艺术评判的原则。前三个原则通过对象满足特定的文化或社会功能来断定其艺术价值。
- 含义深远或启迪真理的对象具有美学价值。比如,亚里士多德说,悲剧用戏剧的形式告诉我们人类处境的普遍真理,而这是实际生活往往不能给予的。很多人认为艺术向我们揭示真理,而这些真理通常被我们日常生活的实际想法所遮蔽。
- 能够表达其文化或传统的核心价值或信念的对象具有美学价值。文化或传统是艺术品得以诞生的源泉,对于艺术家的创造至关重要。比如,约翰·弥尔顿的《失乐园》描述了17世纪清教徒关于人类与上帝关系的观点。
- 有助于带来社会或政治变革的对象具有美学价值。比如,亚伯拉罕·林肯所评论的斯托夫人写的《汤姆叔叔的小屋》有助于反奴隶制运动,该运动导致了美国内战。另一组原则根据对象让欣赏者产生某种主观(即心理)状态的能力来确定美学价值。
- 能使体验或欣赏的人感到快乐的对象具有美学价值。比如,19世纪德国哲学家尼采指认出一种美学价值,它能在观众中创造一种狂欢的感觉。
- 能够给人带来有价值的情感的对象具有美学价值。我们对由艺术带来的情感与由生活带来的情感的态度有时并不相同。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提到,我们欢迎恐怖戏剧在我们身上带来的恐惧感,然而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逃避这种恐惧感。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对此原则提供了另一种解释:当我们欣赏艺术时,我们让自己产生如此具有破坏性的感觉,以至于我们必须在日常生活中抑制这些情感起作用。
- 能够带来特定的非情绪性的体验的对象具有美学价值。自主感或者搁置疑虑就是所谓的体验。这个原则是19世纪英国诗人塞缪尔·泰勒·柯勒律治提出来的。他认为,艺术的价值之一是有这样的能力,即激发想象能力,从而把我们从过于狭窄的务实思维中解放出来。 请注意,就因能实现某种功能从而具有美学价值而言,上面原则4~6与原则1~3是类似的。根据后三个原则,艺术的功能是在观众中创造某种主观或内心的状态;然而根据前三个原则,艺术的功能是实现客观结果,如传达信息或知识、维护或改变文化或社会。但是,有些颇具影响力的美学原则,并不以实现某种功能作为艺术的特征。被普遍接受的原则之一是,艺术品是通过拥有某种特定的美学性质或特定的形式而获得其美学价值的。
- 拥有某种美学特性或展现特殊美学形式的对象具有美学价值。这种美学特性有时被称为“美”,有时被赋予其他名称。比如,20世纪早期的美学批评家贝尔坚持认为,优秀艺术自身就具有价值,而不是因为它能实现什么功能。他指出,要知道作品是否具有审美价值,只需通过看或听来发现它是否具有“言之有意的形式”。“言之有意的形式”因其自身而具有价值,而不是履行职能才具有价值。 还有一种原则认为,对于形成的艺术判断无法给出理由。确切地说,持此原则的人认为,赞成或不赞成其为艺术是在表达没有理由的偏爱,而不是提供判断。这条原则可以表述为第8条。
- 对象是否具有美学价值无法给出论证的理由。这条原则用拉丁文表达就是“趣味无可争论”。 这里并未穷尽关于美学价值的所有重要观点。历史地看,关于艺术的性质的观点是相对变化的,因为他们必须回应技术和文化变革的动态。而且,即使广为人知的美学价值观念是有限的,也可用许多不同的方法来表述这些观念,不同的表述方式以各自的特点渗透着其背后的思想。
总结
- 价值判断是陈述价值的命题。
- 道德价值判断陈述道德价值。
- 一些语词,尤其是“必须”“应当”“对”“错”及其反义词,常常出现于道德价值判断中,虽然这些词也具有非道德的语义。
- 与其他类型的推理不同,道德推理的结论是道德价值判断。
- 包含价值判定的结论不能从不含有价值判断的前提中得出,换句话说,你不能从“是”得出“应该”。含有价值判断为结论的论证的前提中暗含有一般道德原则作为未表达的前提。
- 人们有些时候在道德观点上是不一致的:他们对待相同情况就像是对待截然不同的事情,而他们说不出两者究竟有什么重要区别。
- 当两个或更多看上去很相似的情形被区别对待时,区别对待者就负有举证责任,他必须解释各情形到底有何不同。
- 道德推理通常具有特定的思考框架或视角。西方流行的视角包括:后果论、功利主义、伦理学上的利己主义、义务论、道德相对主义、宗教绝对主义、宗教相对主义和德性伦理。
- 通常,汇集不同的视角会产生对道德问题的相似解决办法。
- 弄清我们自己的视角,可以帮助我们在道德慎思时聚焦于相关的考量。
- 法律推理和道德推理相似,都具有规范性。
- 法律研究致力于证成规范行为的法律。
- 法律道德主义、伤害原则、法律家长主义和冒犯性原则是证成法律的主要理由。
- 判定法律在何时何地适用的问题,往往要求把模糊的问题具体化。
- 判例是一种类比论证,通过这种方式,当前的案件可根据以前案例所决定的指导原则来判决。
- 给定案件中能否援引判例,取决于相似程度。
- 美学推理就是要在事实和价值整合的框架内做出判断。
- 美学的价值常常被认为是发挥某种功能的能力。比如产生快乐或促进社会变化。
- 另一种观点,美学价值由艺术作品中发现的一种特定的美学性质或形式来界定。
- 还有一种观点把美学判断看做品味的表达方式。
- 关于美学价值的合理论证帮助我们以变化或扩展了的方式去观察、聆听或感知艺术,并加强我们对艺术的鉴赏力。
- 提供了支持某种美学判断的理由的评论家,通过与他人分享对艺术作品的感知来达成共识。我们分享这种美学感觉的程度越深,就越能在美学价值观上达成一致。